“灵活用工”人员剧增,这些降税政策你做功课了吗?

更新时间:2020-08-2860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589322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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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生活方式,工作方式的改改,现在工作跟之前传统的就业方式有这很大的改变,灵活就业的人员大规模增加。
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开幕,李总理做工作报告的时候还特别提到我国零散的就业人员数以亿计,所以要“千方百计的稳定和扩大就业”
李总理也十分的重视零散人员就业的问题,强调:要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的灵活就业的规定,促进灵活用工人员的正常就业。
什么是灵活用工?
灵活用工又叫“灵活就业”,就是劳动者以非全日制,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,最主要人群是自由职业者,其中包括外卖小哥,快递员,滴滴滴司机,主播,市场营销推广员,以及其他形式的兼职人员,都是属于灵活就业的。
而快递,外卖行业是灵活用工最多的行业,对于使用灵活用工模式的众包骑手来说,这种就业方式非常自由,完全自主的选择工作时间。
那么“灵活用工”与传统就业有什么区别呢?
最大的区别,就是企业与劳动者由劳动关系变为了合作关系(或者是服务承揽的关系)
在这种模式下,劳动者的身份是“准个体户”,转变为向企业提供服务的“服务商”
企业就不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,而是支付“服务费”。劳动者所得到的费用不再试工资,而是个人的经营所得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:
“个人经营所得”是指:
(1)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,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,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,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,合伙企业生产,经营的所得;
(2)个人依法从事办学,医疗,咨询以及其他有补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(3)个人对企业,事业单位承包经营,承租经营以及转包,转租取得的所得;
(4)个人从事其他生产,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;
这些所得就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并可以给公司开取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注意事项:
①劳动者的收入是可以减去成本的
例如:取得了7万的收入,但是其中有5万的成本费用,那么就只有扣除成本的这两万需要上交个税。
②用工人员的收入不要要在年底跟综合收入(工资薪金,劳务报酬,稿酬所得,特许权使用费)一起汇算清缴,拿到的收入就是完税收入。
通过这种就业模式,有一集政策上的支持,不管是对个人就业者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十分的有利的:个人可以只有支配视角,高效就业,对于企业来说也大大降低了用工成本。
自然人在税局取得普票
(现在我们园区开可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)
需要交的税:
增值税:1%(2020.12.31日前)
附加税:0.06%
个人经营所得税:0.5%
需要税收优惠详询微信公众号《税收小沫》
票面综合税率:1.56%
优势:方便快捷,不需要办理公司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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