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深圳,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0.5%

更新时间:2020-11-0912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598173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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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
个人独资企业,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,所以是缴纳个人所得税,而不交企业所得税。
个人独资不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,入驻“税收洼地”的个人独资还可核定个人所得税,核定应税所得率最高不会超过5%。
可以在优惠区成立个人独资,完税后,可公转私,合理合法,且税率很低!
下面以我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负演算:
增值税: 500万/1.03*3%=14.56万
附加: 14.56* 12%/2=0.87万(减半征收)
个人所得税: 500万/1.03*0.9%=4.37万
税负总计:19.8万
每个行业计算方式一样!
开的增值税专票,可正常抵扣!
需要税收优惠详询洛老师:132-0623-3401
有限公司奖励政策
(享受增值税,企业所得税的财政奖励政策)
这种政策就很简单,就是正常的注册一个公司,只是在能享受政策的地方注册,正常的经营,只是额外会享受一些奖励政策,比如咱们一个公司,一年的增值税大概需要缴纳200万,企业所得税也大概100万左右。如果在正常,没有政策的地方就硬生生的交了,但是如果在有政策的经济开发区享受财政奖励。
增值税: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50%-80%。(地方留存50%)
如果增值税缴纳200万,地方留存50%就是100万,奖励给企业就是50-80万
企业所得税: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50%-80%(地方留存40%)
如果企业所得税缴纳100万,地方留存40%就是40万,奖励给企业是20-32万
如果企业需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0万,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就可能达到112万。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cq.sojixun.com/caikuai/z59817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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