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独资独资核定征收,被企业称为“节税利器”

更新时间:2019-09-2518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457060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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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独资企业: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“个人独资“不需要注册资金,只需提供“投资人”的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。“个人独资”一般无法人资格,企业名称一般为“XX事务所”,“XX经营部”,“XX商行”,“XX中心”等。(详情关注VX公众号:税安)
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,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,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,按照0.5%-2.19%核定征收。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,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。
对企业而言,在我们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,既解决了企业承担过高个税税负的问题,又可以获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进项。而且,企业全程只需要配合提供注册材料即可,其他事项由我们全程托管服务,安全省心。
以小规模300万为例:300万/1.03(含税)*10%(行业利润率)*对应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=实际的个税

个税核定:300万*10%*20%-1.05万=4.95万(不含税)
增值税:300*3%=9万
附加税:9*12%=1.08万
总计:4.95+9+1.08=15.03万
税负率:15.03/300=5.01%
正常缴税:
增值税:300万*6%=18万
企业所得税:300万*25*=75万
附加税:18*12%=2.16万
总计:18+75+2.16=95.16万
税负率:95.16/300=31.72
实际节税:
95.16-4.95=90.21万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cq.sojixun.com/zixun/z457060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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